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总结毕业生中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和发展,提升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能力,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57号)和《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西校﹝2017﹞50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评选推荐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在2018年7月能按期毕业的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2016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类别及名额
1.西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宁缺毋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2.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在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严格按照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学校复审遴选后报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参与评选。
三、西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课程(含公共课、选修课)无重修。学年度综合考评至少一次排名前30%。学术型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不作硬性要求)。毕业论文水平较高。
3、除学业奖学金外,至少获得过一项校级及以上其他奖学金,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5、遵守国家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6、同等条件下,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由各培养单位通知、组织毕业研究生在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及名额,评选出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3、各培养单位将评选推荐的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和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经公示无误后,填写《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并于2018年3月 30日上午11点前将《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重庆市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奖助实践科(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大楼114办公室)杨维加老师处。逾期未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培养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务必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所推荐研究生的获奖证书、聘书、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以备抽查。
3、要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杨维加
联系电话:68253762
电子邮箱:swl@swu.edu.cn
附件1: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额表.doc
附件2: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西南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docx
附件4: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