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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务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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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君

主  任

1.负责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全面工作;

2.统筹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运行;

3.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各类规章制度的制订及修订工作;

4.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及修订工作;

5.牵头专业学位改革发展项目工作;

6.院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一楼213

023-68366638

黄漓红

六级职员

1.负责专业学位课程教学案例建设管理工作;

2.专业学位质量提升项目管理工作;

3.协助专业学位改革发展项目工作;

4.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联系等工作;

5.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一楼217

023-68254487

王  佳

七级职员

1.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签订及基地管理工作;

2.专业实践管理工作;

3.教学教务管理(统筹公共课教学组织安排、公共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

4.在线课程建设及课时核算与预算工作;

5.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办理、研究生学生证办理、电子摄像及科室档案管理等工作;

6.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一楼213

023-6825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