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拟定及审核流程
1.意向建立:各培养单位联合合作单位设立工作组选择、考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磋商,达成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的意向。
2.材料填写:各培养单位填写《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1),按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要求及模版拟定《西南大学 XXXXX(乙方)联合培养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
协议审核无误后,培养单位和合作单位经办人在协议书首页右下角签字,乙方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培养单位和乙方合作单位加盖骑缝章。
3.合同审查及报备:单位负责人审查协议,并在《西南大学合同签订审批表》(附件3)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通过校内门户“合同报备”系统报备。
4.提交材料: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1份)、联合培养基地协议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西南大学合同签订审批表(1份)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213室)。
5.主管部门审核合同:研究生院对联合培养基地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合同报备系统中的协议进行初审,二者均无误后,合同报备系统进行终审,办理合同签署事宜,并生成合同编号。
6.培养基地信息录入: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过程——专业实践中维护培养基地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4。
7.合同留存: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和合作单位各留存1份协议,合同审批表及培养基地申请表留于研究生院存档。
二、注意事项
1.拟定前,学院(部)应对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1)协议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
(2)协议合作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
(3)协议合作方签约代表身份证明和签约资格证明;
(4)协议合作方的社会信用;
(5)与协议签订、履行相关的其它情况。
2.协议模板原则上不进行修改删减。
3.学院(部)审核合同重点关注“人财物权”有关内容,学院(部)和合作单位经办人应在协议书首页右下角签字,表示确认协议信息,对所有内容负责。
4.协议送审时,培养单位应对合作单位及协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无误后,在《西南大学 XXXXX(乙方)联合培养XXX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盖骑缝章,在《西南大学合同签订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将协议文本送研究生院审核。
5.合同报备系统填写时,“归口管理部门”选择“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归口管理部门初审人选择“李卓君,唐彪”,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选择“邱江”,“是否需要盖法人章”选择“不需要”,“西南大学签字人”填写“邱江”。合同报备系统上的信息与纸质材料信息保持一致。
西南大学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协议书签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