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文字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法指秘〔2025〕1号)的精神,现我校将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文字教学案例征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对象与范围
面向法律硕士的教师(不接受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征集法律专业学位的教学型文字案例。
编写的教学案例应当来自民事法律实务、行政法律实务、刑事法律实务、非诉讼法律实务和涉外法治实务(原国际法律实务)五个领域,鼓励编写涉及数字法治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教学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一)编写教学案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二)案例选题切忌陈旧、避免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要紧密结合新时代法治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
(三)案例编写体例、格式和内容等规范须符合《法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编写要求》(附件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标准》(附件2)要求。
(四)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三、工作安排
(一)2025年3月5日-4月21日,法学院面向全体法学专业学位教师征集文字教学案例。
(二)2025年4月22日前,法学院按推荐顺序排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学院签章后,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至研究生院217办公室。并将征集的案例按“教师姓名+案例名称”格式命名(word格式)和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huanglh@swu.edu.cn邮箱。联系人:黄老师68254487
(三)2025年4月29日前,学校完成提交案例初审工作,并向教指委推荐6篇教学案例并通知入选案例作者。
(四)2025年5月9日前,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应提前在案例中心完成注册成为会员)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https://case.cdgdc.edu.cn/)。在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和单位授权书(附件4)。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如案例来自公开信息,无须提供单位授权书。
四、案例评审与收录
征集的案例将由法律教指委组织专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案例将提交至学位心审议。通过评审和审议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附件1:《法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编写要求》
附件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标准》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单位授权书》
附件5:《第五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汇总表》
附件6:参考教学案例1
附件7:参考教学案例2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