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西校〔2021〕1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不含二级党组织副书记)。
二、考核程序
1.辅导员自评(11月12日-11月18日)
辅导员根据2023-2024学年度工作情况,填写《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个人总结表》(附件2)。经所在二级党组织签字盖章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1月18日18:00点前将纸质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325@163.com。
2.学生评价(今年6月已全部完成)
3.二级党组织考核(11月12日-11月26日)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3名任课教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考核由3名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二级党组织辅导员考核工作组依据辅导员日常履职和职业素养情况对辅导员(含2023年新入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表(二级党组织用表)》(附件3),将该辅导员得分于11月26日18:00点前录入“智慧学工”。具体操作请见《二级党组织考核操作流程》(附件4)。
4.职能部门考核(11月13日-11月28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招就处、创新创业学院依据学生成长和辅导员职业发展情况,对照《西南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考核表(职能部门用表)》指标对辅导员进行评分。
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整理辅导员的学生评价分、二级党组织考核分、职能部门考核分,进行加权累计形成考核总分,并复核。
5.二级党组织推优(11月28日-12月4日)
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优秀”人选的推荐工作。二级党组织在11月28日之后通过“智慧学工”查询本单位辅导员考核总分,并根据辅导员考核总分推荐本单位辅导员参评“优秀”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40%。若按40%核算后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参评。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分开核算、分别推荐。推荐人选的考核总分须在本单位前列,且学生评价分超过105分(总分150分×70%)。推优工作须在12月4日16:00点前在“智慧学工”上完成。具体操作请见《二级党组织考核操作流程》(附件4)。
6.学校审定(12月4日-12月10日)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研究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确保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2.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分类考核、分类评定,同步进行。
3.管理岗辅导员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工部309办公室。
4.辅导员考核的履职情况、工作实绩、项目成果等内容时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2024年新入职辅导员考核时限为入职以来至今。
5.“智慧学工”平台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链接:http://ehallxgdt.swu.edu.cn/),也可通过学校官网“办事大厅”中的“学工平台”应用进入。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学生工作部:唐知然 6825422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胥宏祥 68252742;
研究生兼职学工干部(“学工平台”管理):赖舒涵 13518339085;
研究生兼职学工干部(考核材料报送):李琳 1858038908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