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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10-25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为落实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及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究和建设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2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202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附件1

(二)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立项项目(附件1

(三)2022-2024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部分立项项目(附件1

附件1中本次未列入检查名单的2024二年期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若已按项目研究计划完成了过半的研究任务和预期研究成果,本年度可自愿参加中期检查,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应中期检查材料。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组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进度,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点对照立项项目任务书或协议书中结项任务或最终成果要求,阐述项目研究完成情况。

(二)下一步研究计划或工作目标。

(三)经费使用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还应说明教改实践情况。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交流汇总项目研究实际进展,研究讨论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项目任务书或协议书,认真检查项目研究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34)。

(二)各学部、院、所、中心成立专家组(由3-5位副高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进展材料进行检查和评估其中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大项目需进行现场汇报、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填写在相关项目中期报告书中的“专家组初评意见”栏目。

(三)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后,将专家组中期进展检查意见对应填入附件1各项目中期进展检查名单栏目中。

(四)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方可获得后期经费资助。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或专家组提有修改意见、建议的项目,培养单位应即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相关项目应根据专家建议,积极进行调整

(五)项目负责人应充分利用项目中期进展检查的机会,查找问题,对未完成的任务内容认真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研究建设或实践任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项目负责人于2024118将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具体份数以学院的要求为准)和电子材料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及其扫描件一份交所在培养单位。

电子材料命名要求:学院名+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报告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各培养单位于20241118-19日,将已签署专家初评意见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已填写汇总中期检查意见的202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期检查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一份、附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115室。电子材料请按项目类别分别打包发送至yanpei115@swu.edu.cn

联系人:老师 夏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8367252/68254268


附件:

  1.西南大学2024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空白)

  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报告(空白)

  4.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空白)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