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支持重庆市高等院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人才培养,经市应急管理局、市教委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重庆市应急管理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奖励名额
(一)评选对象
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化学、地球物理学、大气科学、地质学、气象、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林学(林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研究生或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领域实践与科研的其他专业研究生,在学科学习、实践创新、理论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且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
(二)奖励名额
全市奖学金名额100名。
三 、评选条件及要求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应急管理事业。
(5)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应急管理奖学金的评审:
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或缴费者。
②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③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④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⑤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合格者。
⑥委培生、延期毕业或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⑦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 其他要求。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课程成绩优良,上学年的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10%。
(2)在应急管理相关岗位实习实践,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
(3)以下学生给予优先考虑: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应急管理相关论文(第二作者或者以上);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应急管理相关科技竞赛中获奖者;获得国家专利者;获得学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或参与教师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大成绩者。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上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事务办公室(102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需上报PDF电子版)
(二)学校初审。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初审并上报重庆市应急管理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参评。
(三)应急管理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教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对象候选人并在获奖者所在学校及市应急管理局同步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获奖对象。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得者颁发市应急管理局、市教委印制的证书,并对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500元。
六、申报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17日(星期五)18:00前,将《重庆市应急管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重庆市应急管理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办公室(102室),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ygbglk@swu.edu.cn ;联系方式:朱老师 6825339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