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西南大学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办法》(西委〔2018〕73号)《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21〕249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3月8日前向所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二级培养单位审议:3月25日前,二级培养单位完成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申请材料核查工作,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提交学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在该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实践能力、培养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形成审核决议。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研究生院210室。
(三)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形式审查:4月12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人员颁发聘书。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人基本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审核环节。
四、材料提交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岗位聘任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Excel电子版以“二级培养单位代码+二级培养单位全名称”命名。
联系人:吉雪菲,联系电话:68254757
附件:1.政策依据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岗位聘任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