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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3 浏览量:[]次

 

  

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西南大学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办法》(西委〔201873号)《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21249号)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38日前向所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二级培养单位审议:325日前,二级培养单位完成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申请材料核查工作,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提交学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在该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实践能力、培养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形成审核决议。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研究生院210室。

(三)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形式审查:412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人员颁发聘书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人基本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审核环节。

四、材料提交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岗位聘任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Excel电子版以“二级培养单位代码+二级培养单位全名称”命名。

联系人:吉雪菲,联系电话:68254757

 

附件:1.政策依据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岗位聘任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223

 

 

  • 附件【附件1、2、3.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