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西南大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校级项目过程管理,推动各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进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附件1

本次检查对象为2023年立项拟在2024年前结题项目,拟在2025年结题项目自愿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进度。

(二)导师指导情况,提供项目实施的科研条件。

(三)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采取材料审查、现场答辩等形式,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审核工作,给出中期检查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结合项目协议书,如实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2),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导师指导下限期整改,重新申请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主要包括:

1.项目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或不接受中期检查的。

2.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

4.出现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各单位统一组织审核检查完成后,于20231128日前,将已签署意见的项目中期报告书电子版材料发送yanpei115@swu.edu.cn(材料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

联系人:贾老师;电话:68367252

附件:

1. 2023年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 2023年西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报告书

 

研究生院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