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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浏览量:[]次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对象:以培养单位为主体统筹申报,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已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重庆市联合培养基地。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1)的要求,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联合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建设经费和建设周期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学校提供5万元/项的经费资助,培养单位提供1:1配套经费。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期三年。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初审,初审排名的前10项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推荐。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市教委结合我市研究生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经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21日前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217办公室提交下述材料:

(一)《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word电子版1份、经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份。

(二)《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

(三)与联合培养合作单位签署的协议(复印件一份和扫描电子文件)

联系人:黄漓红联系电话:023-68254487 电子邮箱huanglh@swu.edu.cn


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2.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3.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