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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关于申报农业专业学位 “精品案例课堂” 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1-06 浏览量:[]次

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教指委)《关于申报农业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 建设项目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2023〕33 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农业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 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农业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项目建设以服务高质量案例教学育人成效为着力点,坚持做好“三个聚焦”。

1.聚焦服务人才培养。邀请案例教学名师进行示范性授课,聚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深入挖掘已开发的大案例、全案例、经典案例成果的教学效能,更好发挥高质量案例的教学育人作用。

2.聚焦案例教学模式创新。通过名师开展案例授课的形式,进一步探索本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学方式,鼓励采用实景教学、翻转课堂、主题辩论、情景教学、行业专家授课等模式,探索适合学科、兼具特色、效果良好的案例教学法,提升农业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共识。

3.聚焦示范教学和经验传播。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汇聚形成一批高质量案例课堂视频成果,宣传推广案例教学前沿理念和成熟模式,引导重视案例教学、研究案例教学、开展案例教学,提高案例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项目建设方式

1.面向农业专业学位各二级培养单位公开征集,各领域培养方案中列为案例教学的课程可参加申报。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填写立项申报书(申报书模版见附件 1)。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不超过2项)并提交至农业教指委。农业教指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确定立项项目清单在农业教指委网站公布。

3.获批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2万元资助。农业教指委将推荐学位中心并与学位中心签署征集协议,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发布“精品案例课堂”成果,并做好成果宣传推广使用工作。

三、项目申报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案例教学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2.成果应突出相关专业学位案例教学特点,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在案例选取、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资源呈现、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所选案例应当为入库经典教学型案例,兼顾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体现学科交叉融合。

3.首席专家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案例教学、研究、开发经验,一般应具有在国内外代表性案例机构发表及收录案例的经历,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思考与经验。

4.首席专家及授课教师拥有成果的署名权和改编权,各制作单位、教指委、学位中心共同拥有成果的传播权和使用权,所有收录的“精品案例课堂”成果将授予“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入库证书。

四、工作安排

1.11月13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填写汇总表(附件3),推荐2项的单位在汇总表中排序。项目立项申报书和汇总表以word形式发送至邮箱:zyxwpy@swu.edu.cn。签章的纸质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213办公室。

2.11月17日前学校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向农业教指委推荐2项建设项目。

3.12月5日前农业教指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确定立项项目清单并在农业教指委网站公布。

4.各立项项目按照建设要求(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见附件 2)正式启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内容质量及制作规范满足条件要求。于2月22日前将案例课堂成果以百度网盘方式(不设期限),将下载地址发送至农业教指委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马婷 023-68366638。


附件:1.“精品案例课堂”项目立项申报书(模板)

    2.“精品案例课堂”项目视频内容与要求

    3.“精品案例课堂”项目汇总表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