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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0 浏览量:[]次

 

各位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办[1998]54号)和《西南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为顺利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学位申请单位为“西南大学”,2023年9月前已通过了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人员。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填报

(一)1010日前,申请学员按要求填报“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附件一)”,以“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3045917359@qq.com。

(二)未提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三、审查方式、时间、地点、学费缴纳、课程学习与考核,及指导教师安排等,将于10月20日前另行通知。


附件一: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