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校外调入人员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工作执行以下文件:
(一)《西南大学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办法》(西委〔2018〕73号)《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21〕249号)
(二)《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委〔2022〕37号)附件3、4、5,上述文件中涉及成果分类分级标准不一致的,以西委〔2022〕37号文件规定为准。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10月2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工作单位审议:11月3日前,培养单位完成申请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申请材料核查工作,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提交学科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
(三)学科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11月17日前,学科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形成会议决议,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学位办公室形式审查:12月1日前,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员人事聘用、申请材料和单位审核情况进行形式审查,通过人员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注意事项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
申请人所在二级党委(总支)开展申请人员师德师风考察,导师岗位认定申请实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制度。考察结果填写到个人申请表相应栏目。
(二)申请资格审核
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人基本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审核环节。
(三)生物与医药 博士专业学位导师岗位认定由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统一开展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审议工作。
四、材料提交
(一)《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二)《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申请表》、《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人员基本信息表》、原单位导师岗位证明、近5年主持的科研项目、近5年取得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电子文档,代表性成果按“成果类型+成果信息”命名、科研项目按“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
联系人:陈洋,联系电话:68254757
附件:1.政策依据
2.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申请表
3.研究生导师岗位认定人员基本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