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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导学团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7 浏览量:[]次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积极构建师生和谐、团结共进的导学关系,引导广大研究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把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建功立业,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学团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学校设立研究生导学团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项目旨在通过立项资助,鼓励导师(导师组)带领研究生科研团队深入广大农村地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帮助当地农民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农民实现物质、精神双丰收,并将生产、生活问题转换为科学问题,从而推动更多科研产出,真正实现围绕生产办科研,办好科研促生产助力乡村振兴。

二、项目类别

研究生导学团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由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研究生社会实践阶段性重点工作需要,委托学校相关领域导学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一般项目应结合各导学团队深入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科技支农、文化惠农、智慧助农和产业帮扶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积极构建产、学、研、创一体化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体系。

两类项目均需突出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服务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总立项数不超过9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资助额度为每项1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6项,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配套研究经费。

三、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一般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立项时间从召开项目启动会、下达立项通知书当天算起。在项目执行期过半时进行中期检查,重点项目原则上还应举行开题报告会。

结项时,重点项目提交1篇研究报告1个工作案例一般项目提交1篇研究报告。

已完成项目研究并符合预期结项要求由负责人按期提出结项申请,经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鉴定后予以结项。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一般应为学校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导师与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负责人联合申请

(二)项目申请应能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五、材料报送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项目立项、资助、评审、中期考核、结项鉴定等日常工作,并向学校社会科学处备案。

项目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学团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3810星期四发送至ygbglk@swu.edu.cn,联系人:邓媛68366032,阿尔普丁68251789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并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项目研究与实践。

 

附件:

《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学团队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实践专项项目申报书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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