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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浏览量:[]次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力量下沉一线,切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开展2022年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2年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在岗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近3年(截止2023年3月31日)连续在岗且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并获重庆市优秀辅导员、重庆市优秀思政工作者等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方可参评。已获往届全市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者不再参加该项推选。

(二)2022年重庆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年度人物

在岗专职从事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人员,包括心理健康咨询教师、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主任、心理学系教师等,近3年(截止2023年3月31日)连续在岗从事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曾获校级以上有关表彰或奖励,并在业界期刊发表过学术成果。已获评重庆市优秀思政工作者的,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不再参加该项推选。

(三)2022年重庆市高校优秀辅导员

在岗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近3年(截止2023年3月31日)连续在岗且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并获学校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方可参评。已获评重庆市优秀辅导员的,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不再参加该项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选。

(四)2022年重庆市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从事师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学工办负责人、团总支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以及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工作人员、兼职班主任和专职思政课教师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近3年(截止2023年3月31日)连续在岗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并获校级以上有关表彰或奖励。已获评重庆市优秀思政工作者的,自获奖之日起2年内不再参加该项和优秀辅导员推选。

二、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三)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理论宣讲、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专项工作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本次推选活动作为进一步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关。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范围、条件、名额遴选,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公认,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宁缺毋滥。各单位统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每个奖项最多报送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三)按时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3日(星期一)15:00前将《2022年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人物”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表》(见附件1、2,请严格按照文末的填表说明填写)纸质版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处312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xsc325@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孙金春 联系电话:68252124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