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申请学费资助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保证每一位学生都清楚相关政策。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条件: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重点注意: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已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三、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四、申请材料
(1)申请学生向高校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报送或以前未提供过)和《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2)农行卡的卡号复印件及退役证复印件。
每人的申请材料后,请附上农业银行卡的卡号复印件,并签名。
五、截止时间
研究生请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9点前将材料交到研究生工作部奖助实践科(研究生院114办公室)刘润老师处,联系电话:68254779,研工部审核汇总后统一交到学生处助学中心。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附件2: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