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浏览量:[]次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7月毕业且截至2021年5月31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的同学,均需在6月1日前完成还款协议的签订工作。贷款毕业生如能在5月31日前还清助学贷款可不用签署还款协议。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可部分提前还款,也可全额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手续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完成,具体提前还款流程请见附件3。

三、今年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还款协议的签署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四、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毕业生在签署完还款协议后,可继续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和继续财政贴息,如录取通知书未到,可由学院出具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证明,调整还款计划和继续财政贴息的申请也是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完成,具体流程见附件2。

五、往年毕业的学生,如毕业后考取了硕士、博士研究生,继续攻读更高学位,也可以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和继续财政贴息。

六、如用于归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卡丢失,请到中国银行网点挂失补办,并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中更换划款卡号。

七、未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手机银行预留的手机号已未使用的同学,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手机银行及更新完善个人信息。

八、请2021届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加入QQ群(830240769),群里定期会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九、4月底—5月初,学校将请中国银行工作工作人员到校讲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知识并开展诚信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西南大学学生处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签署还款协议操作步骤.jpg

附件2:申请继续贴息操作步骤.jpg

附件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前注意事项(2021)初稿.docx

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