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12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参加2022年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硕士论文从2021年校级优秀论文中推荐,博士论文不限。
(三)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四)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推荐名额
(一)每个单位推荐博士论文1-2篇;硕士论文不限(从校优论文中推荐,1篇以上的按先后顺序排列)。
(二)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名额由学位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日程安排
(一)单位推荐:11月21日-29日,各单位完成推荐,推荐结果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11月29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报送相应的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论文的所有电子材料同时报送学位办公室。
(二)学部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12月5日前,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完成优秀论文审核推荐,推荐材料由学部学术委员会秘书统一报送学位办公室(不要分散返回学院)。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的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与原文一致,论文命名:10635-博论(或硕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
(二)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3000字,硕士学位论文2000字左右,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附件1)、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按顺序排放;
(三)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4);
(四)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
上述(一)至(四)材料电子版,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10635-博论(或硕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
(五)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电子证明材料(pdf格式),按顺序排列放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10635-博论(或硕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检索报告,专著封面和版权页,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五、其它事项
(一)表中一级学科名称和代码按附表6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和代码如实填写。
(二)电子材料发送:由秘书发送到学位办吉雪菲QQ或QQ邮箱。
联系人:吉雪菲 电子邮箱:870473003@qq.com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