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2]1522号)有关要求,现启动开展我校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及执行项目年度总结工作。关于项目实施办法及申报具体要求,请各单位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学校为“双一流”建设专项高校,可新申报项目2项。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培养单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于2022年9月20日前分别将《创新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纸质材料一份提交到研究生院115室,同时将上述同版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单个电子文件命名为“二级培养单位名 项目负责人姓名 文件类别”,压缩包电子文件命名为“二级培养单位名 项目负责人姓名 2023创新项目申报”。
所有执行中项目均须于2022年为10月1-18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项目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即执行期为2020-2022年的项目)时,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2年为10月1-18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对于执行满三年有意愿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除按要求提交项目全面总结之外,还须在线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1月底前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结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254268 邮箱:yuanying@swu.edu.cn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2]1522号)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