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答辩过程、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照《西南大学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关键环节督导检查工作规定》(西校研〔2022〕5号)要求,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项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人员
(一)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会、教育质量督导工作组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组)、研究生院相关同志。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
二、督导方式
随机抽查和重点督导相结合。
三、督导内容
(一)答辩准备工作情况:答辩安排是否提前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网页公开,学位论文是否提前送达答辩委员,《西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修改报告》是否向答辩委员提供,是否组织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或者老师旁听等。
(二)答辩组织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的答辩程序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否按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集中答辩,答辩人准备是否充分,答辩委员在答辩过程中是否认真严谨,答辩环节互动是否充分,答辩时间是否保障,答辩委员会决议产生是否规范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检查人数不低于答辩人数的30%。
(二)专家组将随机抽取部分单位,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责令培养单位纠正,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陈洋,联系电话;68254757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