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异地研究生培养的意见》(教研〔2021〕5号)和《关于做好重庆市高等学校异地研究生培养规范整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发〔2022〕1号)要求,现开展我校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自查整改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按期完成整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范围
“异地”是与学校章程所载注册地不在同一地级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其他地域。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指高等学校根据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的要求,依托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等在异地进行部分环节的培养。
二、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重视自查整改工作,认真核查本单位现有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设立依据、程序、功能定位、运行状态、管理体制机制、培养条件、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对照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时按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核对《西南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将变更或增补的专业实践基地信息反馈研究生院进行备案,增补的专业实践基地同时需提交协议书。
(二)依据《西南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及工作要求自查本单位承担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同时填报《西南大学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备案表》。
(三)梳理本单位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设立依据、程序、功能定位、运行状态、管理体制机制、培养条件、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于2022年4月29日前完成整改。
(四)研究生院汇总相关信息,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教委备案。
四、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4月6日前将《西南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西南大学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备案表》《学院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自查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tf515418@sw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213办公室。
附件:(具体见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群)
1.西南大学专业实践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2.西南大学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机构备案表
3.学院异地非全过程研究生培养自查整改报告(参考模板)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