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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3 浏览量:[]次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对象:以培养单位为申报主体进行统筹申报,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参与主城都市区“中部历史母城、东部生态之城、西部科学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北部智慧之城”建设,为重庆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赋能助力。

二、申报要求

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已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重庆市联合培养基地。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1)的要求,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联合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建设经费和建设周期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学校提供5万元/项的经费资助,培养单位提供1:1配套经费。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期三年。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市教委结合我市研究生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经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217办公室报送下述材料:

(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需提交《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word电子版1份、经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份。

(二)《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

(三)与联合培养合作单位签署的协议(复印件1份和扫描电子文件)

联系人:黄漓红联系电话:023-68254487电子邮箱huanglh@sw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