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学校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体系,进一步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提升研究生教育及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学校成立了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专家委员会”)。自指导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和提高得到了有效加强,为更好地发挥指导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适应学校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4〕197号)(见附件1)规定,学校拟开展第三届指导专家委员会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校指导专家委员会成员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上、75岁以下,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治学严谨,办事公正,作风正派,且有充足时间保证。
2.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校指导专家委员会成员条件,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限1名),并填写《西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推荐表》(附件2),将纸质版于12月9日前交至研究生院11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uanyd@swu.edu.cn。
3.校指导专家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提名推荐名单,并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提出建议名单,最后报学校批准后正式聘请。
4.为了更好配合校指导专家委员会联系开展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同时报送本单位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与监督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
2.西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推荐表
3.西南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与监督联系负责人信息表
西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指导专家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