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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2 浏览量:[]次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42号),现开展2019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进行总结和提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为2016年立项项目和前期申请延期结题或暂缓结题的项目(见附件2)。如项目组已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可申请提前验收,但提前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前期已申请延期的项目请务必于本次结题,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项目的再次延期申请。

二、验收工作组织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三、验收工作要求

结题验收工作将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学校将聘请不少于5名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组成人员中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本校专家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验收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采取以下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报告项目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请准备好PPT报告,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召开座谈会、质询等方式进行评议。

(三)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验收意见。鉴定验收意见包括:对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评价。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验收结题。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市教委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 

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或开展教学实践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经校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报市教委备案。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验收申请及材料报送

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组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提出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于20191220日工作时间向研究生院115室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表》纸质版五份、电子版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西南大学+主持人姓名+教改项目验收表。

2.《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在结题验收主要成果目录栏和是否建议推广栏填写完毕)纸质版和电子版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西南大学+主持人姓名+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

3.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研究报告是每个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如何实施、实施效果及推广价值等方面的内容。研究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应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见附件3,应有封面和目录并需装订成册)、电子版(PDF格式)一份,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西南大学+主持人姓名+教改项目研究报告”。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8367252,邮箱782094581@qq.com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与成果附件封面参考模版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