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和案例库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312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对象:以二级培养单位为申报主体进行统筹申报,须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要求: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1)的要求,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各方的责任分工,规范联合培养基地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联合培养基地的内涵建设,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期三年。
三、建设经费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学校提供5万元/项的经费资助,二级培养单位提供1:1配套经费。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人填写《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附件2)。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推荐。学校按照申报限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向市教委推荐。
(四)市教委审核。市教委结合我市研究生教育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和重点,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经审核批准的基地将获“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称号。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217办公室报送下述材料:
(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需提交《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word电子版1份、经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份。
(二)《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黄漓红 联系电话:023-68254487 电子邮箱huanglh@swu.edu.cn
附件:
1.附件1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doc
2.附件2 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docx
3.附件3.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