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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岗位审核和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通知

时间:2019-09-25 浏览量:[]次

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西校〔2016424号)、《西南大学加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办法》(西委〔20187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制定工作,现就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办法

各单位依据学科建设需要、科学研究任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术贡献、研究生招生规模等方面,在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程序制订并完善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及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在单位公开发布,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

(一)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对象范围

1.2020831日前未满62周岁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聘期内的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的科研项目及经费(须第一主持人)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人文社会科学:主持有C类(含)以上在研科研项目,且E类(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不低于15万元。F类项目只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

自然科学:主持有C类(含)以上在研科研项目,且E类(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合同经费不低于50万元(其中,数学、自然科学中文理兼容的学科不低于30万元)。F类项目只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

(三)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审核程序及时间节点

1.个人申请

2019109日前,申请人从“校内门户”进入“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平台”,完成个人申请信息填报。

2.单位审核

1)师德师风审查

各二级党委(总支)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2)单位初审

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学术成果、科研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申请平台”完成审批。

单位审核须在20191011日前完成。

3.学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91015日前,学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依据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研究生培养指导能力等相关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通过人员建议名单。

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

20191018日前,各单位依据《西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开展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岗位审核,确定申请人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受理有关审核结果的异议,负责解释工作。

5.名单报送

20191021日前,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的2020年度招生计划安排表(附件1)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岗位审核及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yanzhao@swu.edu.cn

三、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各拟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西南大学学科设置管理办法》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各专业的招生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方向不超过2个。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格式要求见附件2,院(部、所、中心)机构代码见附件3,拟招生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见《2019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及《西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二)专业基础考试科目设置

各学科专业须按一级学科统筹设置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原则上保持稳定。

(三)指导教师

专业目录中的指导教师须为经各单位审核通过的具备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

(四)拟招生人数

各单位招生人数以《西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公布数为准。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按照学校文件及附件23的要求编制专业目录初稿,于20191021日前将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交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交材料须电脑打印,签字盖章完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yanzhao@swu.edu.cn

  附件.rar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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