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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的工作通知

时间:2019-08-12 浏览量:[]次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学位办[2019]15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组织章程(2019年修订)》规定进行换届。为做好我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交叉学科)。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二)所在学科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三)人选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 95911日以后出生)

(四)已连续聘任两届的成员一般不再推荐。

(五)已受聘担任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一般不推荐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

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培养单位推荐

201992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按照已招生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一级学科,由党政联席会确定一名推荐人选,并按附件1要求填写推荐人简况表(纸质、电子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部学术委员会。

(二)学部学术委员会审议推荐

201996日下午17:00前,召开学部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可审议推荐一名候选人。推荐人员汇总名单(附件2)和推荐人简况表(纸质、电子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陈洋,联系电话:13594193910,邮箱:cy80@swu.edu.cn)。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推荐

(四)校党委常委会确定上报人员名单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填报软件

2.学部学术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3.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学科一览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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