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渝教研[2008]5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85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开展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下简称“优质课程”)评选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范围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优先支持市级一流学科及信息类、生命科学类和材料科学类等相关学科申报优质课程。已纳入前五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向重庆市教委推荐15门课程,在推荐的“优质课程”中,须包含一定数量的专业学位课程。鼓励跨单位合作,在同一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联合共建优质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能体现继承性、创造性、系统性和专业性,服务需求,具有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
(二)申报课程能全面贯彻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定位明确,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能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教材或其它教学材料。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等课程占一定比例。
(三)申报课程支撑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成果,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原则上应是开课培养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一般应为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研究生以上的课程。
(四)申报课程能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实效。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课程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
(五)申报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六)申报课程培养单位重视课程建设工作,能充分发挥课程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有科学规范的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和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保障措施到位。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课程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并提交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和电子材料一份,培养单位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材料各一份(见附件2)。电子文档请命名为:西南大学+课程负责人姓名+优质课程申报书或西南大学+培养单位+优质课程申报汇总表。
(二)申报课程应提交以下附件纸质材料一份:
1.课程教学大纲;
2.所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5.本课程所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可为复印件,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跨校合作共建课程的申报课程,请自行确定牵头单位,市教委只受理牵头单位的申报材料。
(四)上述材料请于5月21日工作时间交研究生院113室。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68367309 邮箱:tangzhiran2007@foxmail.com。
四、评审及立项
1.学校推荐。学校根据重庆市教委文件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择优推荐。
2.专家评审。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专家组以评审指标体系为依据,提出优质课程建议立项名单。
3.网上公示及立项。市教委审查优质课程建议立项名单,并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委正式发文批准立项。被批准立项的优质课程填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计划任务书》。
4.经费资助。从2018年起,重庆市教委不再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进行经费资助,课程建设所需经费由学校、所在培养单位共同筹资,学校对立项的优质课程按1万元/年进行资助,所在培养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建设经费,以促进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优质课程建设资助期为两年。
附件:
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渝教研[2008]5号)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六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含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和汇总表)(渝教办函[2019]185号)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