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21〕351号)要求,现将2023年超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理范围
2017级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015级教育博士研究生;2018级硕士研究生(含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学籍清理名单,逐一告知拟清退研究生本人和指导教师,保存沟通记录,同时填写《2023年研究生学籍清理名单汇总表》。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提交清退处理意见。
(三)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逐一通知有关研究生,做好拟清理研究生教育引导工作。
(四)各二级培养单位于12月26日前将《2023年研究生学籍清理名单汇总表》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的清退处理意见提交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