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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启动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19367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审核。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作为研究生日常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确定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临时困难补助、越冬补助等的主要参考依据认定评定工作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应认尽认、应助尽助,有关结果要在学生中分别按要求及时公示3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突然致贫的学生,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二、认定时间

即日起至1010

三、认定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做好审核认定和公示等工作。工作中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严禁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培养单位留存

2.各培养单位需报送本单位《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调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104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liujy22@sw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6825340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9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