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综合能力,引导大学生积极回报社会,接力传递社会关爱,共同构筑新时代的人才长城,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发起新长城大学生资助项目,对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表现突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资助。现将研究生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在学校就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2024届应届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制到期:2024年6月)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校评选出50名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直接下达参评培养单位。
三、评选推荐条件
农林牧副渔等相关专业(优势学科)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乡村地区/农业户口学生优先,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表现突出学生优先,品学兼优者优先。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③在校期间刻苦学习,评选学年无不及格现象且综合考评位于前40%(含)。
(2)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前提下,参评学生在评选学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①顺利参与科技小院、西部计划、研究生助力团等项目。
②积极参与农林牧副渔相关社会调研或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为团队做出一定贡献,获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相关表彰;
③积极参加三农和乡村建设相关领域(含乡村支教)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获得一定服务时长;获得相关奖励表彰者;
④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科普活动,为服务地带来文化宣讲,技术演示,技术支持,为服务地带来相关知识普及和生产生活指导;获服务地好评或表彰者;
⑤积极搭建“爱农助农”平台,为农户提供电商知识和相关技能支持,协助农户销售农产品,助力农民增收,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智慧和力量;
⑥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相关课题和比赛,专业大赛或其他农林牧副渔相关赛事,获得相关项目表彰奖励的;
⑦在学科相关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与乡村振兴/三农相关领域的理论实践成果;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推动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政策实施或优化;实施/参与实施某项农林牧副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3)学生是应届毕业生。
(4)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同一评审年度内,不可兼得“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参评一次“新长城助农奖学金”,已获得“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新长城助农奖学金”。
四、评选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主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填报“新长城助农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
2、培养单位推荐。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本培养单位的名额,等额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新长城助农奖学金”学生候选人,需明确排序先后,并在培养单位范围内公示。
3、校级评审。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培养单位推荐的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新长城助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初评工作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全体相关研究生应知尽知。评选推荐结果要在研究生中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2、评选推荐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3、推荐候选人填写申请材料(见附件)。培养单位要对候选人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各培养单位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于2023年11月14日18: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原件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104学生事务办公室刘润老师处,电子版报送至:liurun@sw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刘润,联系电话:023-6825477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