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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大学研究生小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为促进西南大学相关专业的发展,鼓励优秀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支持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设立“西南大学小米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西南大学有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现将2023年研究生小米奖助学金(2022-2023学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在学校就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即2022级和2021级)。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1、学校评选出15名研究生“小米奖学金”。其中,3名研究生“小米特等奖学金”,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12名研究生“小米奖学金”,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学校评选出6名研究生“小米助学金”,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

三、评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3、科技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6、申请小米奖助学金的学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培养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研究生视同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不少于1项高水平学术成果;

2)在本学科领域有著作类或创作类成果,成果按照学校科研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3)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4)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专业实践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

6)在科研或专业实践方面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7、“小米奖助学金”设置的奖励在同一评审年度内不可兼得;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同一评审年度内,不可兼得“小米奖助学金”;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参评一次“小米奖学金”、一次“小米助学金”,已获得“小米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小米奖学金”,已获得“小米助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小米助学金”。

8、申请“小米助学金”的学生,根据《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西校〔2019367号),需经过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认定类别为“(A)特别困难”。

四、评选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主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填报“小米奖助学金”申请材料,提交培养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

2、培养单位推荐。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1名“小米奖学金”学生候选人和1名“小米助学金”学生候选人,并在培养单位范围内公示。

3、校级评审。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培养单位推荐的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小米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初评工作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全体研究生应知尽知。评选推荐结果要在研究生中公示,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2、评选推荐过程中,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3、推荐候选人填写《西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小米奖助学金推荐审批表》《西南大学研究生小米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西南大学研究生小米奖助学金评选指标评价表》(见附件)。培养单位要对候选人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各培养单位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于2023112118:00前将相关申请表格(电子版、纸质版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学生所获奖励和荣誉、学术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liurun@sw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刘润,联系电话:023-6825477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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