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西南大学侯光炯奖学金评选条例》(西校〔2013〕194号)要求,经研究,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第21届“侯光炯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涉农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等级、名额和奖金额度
(一)侯光炯奖学金设特等和一、二、三等4个等级奖项。本次评选暂定特等奖1 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2 ~3名,每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4名,每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7名,每名奖金1000元。
(二)评奖严格按条件执行,如达不到要求,设奖等级和名额均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热爱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事业,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2-2023学年度学习成绩平均达到85分以上,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
3.身心健康,诚实守信,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起到模范作用。
(二)其他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在自然免耕理论和实践中有创新的学生。
1.积极开展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研究,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有新的见解,且本科生有已发表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研究生有已发表A1及以上期刊论文。
2.能理论联系实践,将所学的农业科学知识运用于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取得显著成绩者(须有当地县以上政府证明)。
3.在校期间,在农业科学和生物科学方面有小发明、小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学习成绩单和代表性研究成果。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请学生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定,并择优推荐。其中,本科生每专业限推荐1人。
(三)部门审核。各单位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6日前将个人申请表、材料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分类整理后分别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或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四)组织评选。基金会将择期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第21届“侯光炯奖学金”评选工作,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事宜
(一)参评成果以农业科学类成果为主。参评成果材料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参评论文需为现刊(含网络见刊);参评人必须是参评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二)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公章;代表性研究成果需提供由学校图书馆科技查新站检索是否被收录及收录类型的报告,即标明分区的查新证明;参评论文及其他成果需提供正文全文复印件1份(A4规格复印)。
(三)同一人在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内只可获奖一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68250444
电子邮箱: swuzhyjs@163.com
“侯光炯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