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西南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0〕341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指标
1.助教岗位职责是协助教师从事作业批改、辅导解答、实验实习指导、案例教学组织等教学辅助工作。助教原则上从全日制非在职博士中遴选。各单位申报的博士助教岗位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的20%,研工部根据岗位实际申报情况统筹审核确定。助教岗位助学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其中由学校承担3000元/人·年,设岗单位承担不低于2000元/人·年(分10个月发放)。
2.助研岗位职责是协助导师或科研团队从事资料收集整理、社会调研、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科研工作。博士生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科研团队在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中全面设置;硕士生助研岗位由研究生本人向导师或科研团队提出申请,由导师和科研团队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任。自然科学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助学金金额不低于6000元/人·年,人文社会科学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助学金金额不低于3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助学金金额由导师及其科研团队自行决定,以上助学金均在科研项目经费列支并发放。
3.助管岗位职责是协助设岗单位管理人员从事管理辅助工作。助管岗位助学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其中由学校承担3000元/人·年,设岗单位承担不低于2000元/人·年(分10个月发放)。2023-2024学年各培养单位助管设置指标详见附件1。
4.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是依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管理文件,协助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规模设岗,300人以内设1个岗位,300人以上600人以内设2个岗位,600人以上设3个岗位。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年,其中由学校承担4000元/人·年,设岗单位承担不低于4000元/人·年。
二、工作程序
(一)岗位申请
1.各培养单位广泛宣传,根据下达指标数,及时组织“三助一辅”岗位招聘。研究生申请应聘“三助一辅”岗位中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的需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3)。
2.从事党建、群团、学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及其他个别缺编严重的机关部门或直属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填写《西南大学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指标申请表》(附件2)。
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二)岗位确认
招聘工作结束后,各聘用单位于9月26日前将《西南大学各单位聘用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岗位汇总表》、拟聘用研究生的《西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105办公室邓媛老师处。另外,机关、直属单位还需提交《西南大学机关、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指标申请表》,经学校统一核算批复指标后方可聘任。
(三)经费发放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分别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聘用单位协同财务部统筹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对于资助研究生特别是经济困难研究生,促进其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将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二)聘用单位应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聘用、酬金发放和考核等程序,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要切实用好岗位指标,不得闲置岗位或无故缩短聘用期限。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媛、朱干,68366032。
附件:
1.2023-2024学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助管名额分配表
2.西南大学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研究生助管指标申请表(聘用单位用)
3.西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研究生用)
4.西南大学各单位聘用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岗位汇总表(聘用单位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