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广大研究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号)和《西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西校〔2020〕34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校遴选推荐重庆市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个人研究生候选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在校期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校级五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等综合荣誉同时具备申报其他市级先进个人资格;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必须是当年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学制为两年的研究生至少获得一次),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新冠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5.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6.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市教委下达给学校的评选推荐指标,经学校统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荐研究生参评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名额为: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25名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16名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90名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8名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18名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14名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7名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10名
四、评选推荐要求及程序
(一)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在校级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市级先进个人,并填写推荐名单(见附件1)。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每个评选类别各培养单位最多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学校差额评选推荐。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和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多人,学校差额评选推荐。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西南大学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实行等额评选。校级研究生组织可推荐重庆市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不占学生所在培养单位推荐指标。未达到评选推荐条件的,各培养单位和校级研究生组织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三)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推荐一类市级先进个人,事迹特别突出的,最多可推荐两类市级先进个人(占相应类别的总指标)。
(四)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撰写4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文字材料(以组织名义填写),直接打印在学生先进推荐表(见附件3)中,不另加附页。
(五)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研究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务必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前将《附件1:西南大学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由培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和《附件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3年学生先进个人推荐表》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swuygbgl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培养单位+市级先进个人)。纸质版全套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存档,暂时无需报送。推荐为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或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获奖凭证扫描件。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咨询。
联系人:邓媛 何炬
联系电话:68366032 68253399
附件:
1.西南大学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2.西南大学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3年学生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