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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西南大学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浏览量:[]次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发掘毕业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全校研究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争做堪当大任、勇挑重担的时代新人,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西校〔2020〕34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在2023年春季学期能按期毕业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般应为2019四年制全日制研究生、2020三年制全日制研究生2021年制全日制研究生和上述年级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推荐类别及名额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宁缺毋滥,具体名额详见《各培养单位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课程(含公共课、选修课)无重修。学年度综合考评排名至少一次位于所在二级培养单位30%

(三)除学业奖学金和推免硕士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外,至少获得过一项校级及以上其他奖学金。

(四)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荣誉称号。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六)遵守国家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七)同等条件下,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由各培养单位通知、组织毕业研究生在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上下载并填写《西南大学2023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在校外实习实训、求职择业的学生使用电子签名。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及名额,评选出西南大学2023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名单。

(三)各培养单位将初评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330星期四前将《西南大学2023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西南大学2023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文档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八一楼104室),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swuygbgl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培养单位+优秀毕业生),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单位评选推荐名单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过程中,涉及工作人员本人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应当回避。

、工作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培养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务必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评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联系人:邓媛  何炬

联系电话:68366032 6825339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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