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3〕5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参加2023年评选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2022年校级优秀论文可优先推荐。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推荐名额
(一)每个单位推荐博士论文1-2篇;硕士论文不限,1篇以上的按先后顺序排列。
(二)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名额由学位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日程安排
(一)单位推荐:11月2日-15日,各单位完成推荐,推荐结果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11月15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报送相应的学部学术委员会,推荐论文的所有电子材料同时报送学位办公室。
(二)学部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11月20日前,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完成优秀论文审核推荐,推荐材料由学部学术委员会秘书统一报送学位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一)学生电子文档材料,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10635-博论(或硕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的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与原文一致,论文命名:10635-博论(或硕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
2、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3000字,硕士学位论文2000字左右,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附件1)、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按顺序排放;
3、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电子证明材料(pdf格式),单独制作一个电子文档,文件夹命名:10635-博论(或硕论)-学院代码-学生姓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检索报告,专著封面和版权页,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二)各培养单位电子文档: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4)和重庆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
(三)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3000字,硕士学位论文2000字左右,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附件1)、重庆市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提交纸质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四)一级学科名称和代码、二级学科名称和代码按附表6填写。
五、其它事项
电子材料发送:由秘书从钉钉发送给学位办张志远。
联系人:张志远
联系电话:68254269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