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术委员会、二级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请按照《西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版)的指导意见》《西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西南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版)的指导意见》《西南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开展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5月8日—5月13日,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指导意见、本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部所辖学科专业研究生(博士和硕士)培养方案修订的实施方案,指导和组织本学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培养单位的学科专业点,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成立跨单位联合工作小组,并指定一个牵头单位。
二、2026年5月14日—6月14日,各二级培养单位、学科专业成立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广泛开展调研,形成修订建议,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和修订建议,按照本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要求,提出培养方案修订初稿。修订初稿要公开征求本学科专业导师和学生意见并修改完善。各学科专业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培养方案审议稿。
三、2026年6月15日—6月22日,各学科专业将培养方案审议稿报所在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
四、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30日,各培养单位将审定稿与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提交学部学术委员会审定。各学科专业根据学部审定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形成终稿。
五、2026年7月5日前,各学科专业将签字盖章后的培养方案、修订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材料提交至410室,电子版发送至yanpei115@swu.edu.cn,联系人:李进、王茹琳,联系电话:68251877、68367252;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提交至406室,电子版发送至zyxwpy@swu.edu.cn,联系人:李卓君、王佳,联系电话:68366638、68254426。
六、2026年7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质询专家、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分管领导及学科专业负责人,召开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质询会。
七、2026年7月31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编写或修订培养方案内课程的教学大纲;学校完成培养方案形式审查、编辑、报批等。
八、本方案从2026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
1.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材料
1-1.西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版)的指导意见
1-2.关于加强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
1-3.西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1-4.西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1-5.西南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1-6.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简况表
1-7.西南大学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学科对应表
1-8.西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备案汇总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材料
2-1.西南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版)的指导意见
2-2.关于加强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
2-3.西南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2-4.西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2-5.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2-6.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简况表
2-7.各类别(领域)招生培养单位及对应审核学部
2-8.各教指委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