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落实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立项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1-2022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附件1)
2.2020-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部分立项项目(附件1)
附件1中本次未列入检查名单的二年期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若已按项目研究计划完成了过半的研究任务和预期研究成果,本年度可自愿参加中期检查,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应中期检查材料。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组投入项目研究的工作量及研究进度,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点对照立项项目任务书或协议书中结项任务或最终成果要求,阐述项目研究完成情况。
2.下一步研究计划或工作目标。
3.经费使用情况。
4.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5.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还应说明教改实践情况。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交流汇总项目研究实际进展,研究讨论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项目任务书或协议书,认真检查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如实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3)。
2.各学部、院、所、中心成立专家组(由3-5位副高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进展材料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评审意见填写在相关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中的“专家组初评意见”栏目。
3.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后,将专家组中期进展检查意见对应填入“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期检查名单”相关栏目中。
4.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方可获得学校或学院的后期经费资助。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或专家组提有修改意见、建议的项目,培养单位应即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相关项目组应根据专家建议,进行积极的整改。
5.项目负责人应充分利用项目中期进展检查的机会,查找问题,对未完成的任务内容认真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研究或实践任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7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具体份数以学院的要求为准)和电子材料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及其扫描件一份交所在培养单位。
电子材料命名要求: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学院名+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2.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1月15-16日工作时间,将已签署专家初评意见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已汇总填写中期检查意见的“202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期检查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一份、附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15室。电子材料请按项目类别分别打包发送至yanpei115@swu.edu.cn。
联系人:贾老师/张老师,电话:68367252/68254268
附件:
1.西南大学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空白)
3.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空白)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