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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及报送执行中项目年度总结的通知

时间:2023-09-01 浏览量:[]次

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328号)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及执行项目年度总结工作。关于项目实施办法及申报具体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相关通知

(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可新申报项目2项。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培养单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于20239月22日前分别将《创新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电子材料和相关证明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单个电子文件命名为“二级培养单位名-项目负责人姓名-文件类别”,压缩包电子文件命名为“二级培养单位名-项目负责人姓名-2024新项目申报”。

所有执行中项目均须于2023年为10月1-18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项目将无法进行后续人员申请。

执行三年期满项目(即执行期为2021-2023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3年为10月1-18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对于执行满三年有意愿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除按要求提交项目全面总结之外,还须在线提交项目继续执行申请(不占用学校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并于202312月底前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结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254268

邮箱:yuanying@swu.edu.cn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328号)

 

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9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