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5〕7号),现开展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和提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范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渝教研发〔2023〕7号)公布的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包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条件。项目应在建设期内完成《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
二、结项程序
(一)项目组填报结项材料。各项目组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同时准备项目成果附件等支撑材料。
(二)研究生院组织结项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依据各项目任务书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验收。
(三)结项要求。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学校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提出结项意见,包括“结题”“限期整改”“撤销资格”。
(四)项目延期及撤销。“限期整改”的项目,可提出延期。建设期满6个月,仍未完成任务指标的项目,原则上应予以撤销。
三、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9月12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1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yanpei115@swu.edu.cn,命名格式:项目编号+学院+负责人姓名+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
(一)《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二)项目成果附件等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夏老师,电话:68254268。
附件:
1.西南大学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名单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题验收表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