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18 浏览量:[]次

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实现内涵发展,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学校决定全面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请按照《西南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西南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说明》及相关要求开展本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11月18日---11月24日,各学部学术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指导意见、本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部所辖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博士和硕士)培养方案修订的实施方案,指导和组织本学部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培养单位的学科专业点,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成立跨单位联合工作小组,并指定一个牵头单位。

二、2019年11月18日---12月22日,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成立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广泛开展调研,形成修订建议,结合学科实际和修订建议,按照本指导意见、修订说明及学校相关要求,提出培养方案修订初稿。修订初稿要公开征求本学科导师和学生意见并修改完善。各学科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培养方案审议稿。

三、2019年12月23日---12月29日,各学科专业将培养方案审议稿报所在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

四、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2日,各培养单位将审定稿与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提交学部学术委员会审定。各学科根据学部审定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形成终稿。

五、2020年1月17日前,各学科将培养方案修订终稿、修订简况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115室,电子版发送至duanyd@swu.edu.cn,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68251877。

六、2020年5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编写或修订培养方案内课程的教学大纲;学校完成培养方案形式审查、编辑、报批等。

七、本方案从2020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开始实施。

附件:

1.西南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西南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说明

3.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版

4.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版

5.西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指导意见

6.西南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指导意见

7.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简况表

8.西南大学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学科对应表

9.西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备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