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审定通过的《第六届西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第六届西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业务素质精湛,原则上推荐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学风严谨,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三)具有研究生培养管理经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
1.培养单位推荐
2025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各培养单位按照委员人选推荐条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提出委员候选人(附件1),每个招生培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可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学位办公室。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
2025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第五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可按照人选推荐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附件2)。推荐人选纸质和电子材料交学位办公室。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
1.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按照《西南大学学部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8〕658号)第六章第十五条规定“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由学部学术委员会承担”。学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由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本次无需推荐。
2.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2025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各培养单位按照委员人选推荐条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提出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附件3),每个招生培养专业学位类别可推荐1-2名校内候选人和1名校外合作导师。推荐人选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68254269
电子邮箱:31961711@qq.com
附件:1.第六届西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培养单位模板)
2.第六届西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第五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模板)
3.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培养单位模板)
西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