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相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
(三)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
(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
2. 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七)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学校按照分配指标开展组织推荐。涉及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的二级培养单位限推荐1名。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方式及在线填报
1. 申报人通过“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样表见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在线填报提交。请申报人详细了解学会详情后,可选择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注:在平台填报时,推荐渠道类型请务必选择“省级科协推荐(科协基层组织)”。博士生仅可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2. 申报人务必于9月9日前完成填报提交,下载生成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处。
(二)二级单位推荐及材料提交
1. 9月9-11日,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推荐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开展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候选人从事科研工作意愿、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综合考量理想信念、学风道德、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对于科研失信行为,坚决“一票否决”。组织考察通过后填写申报推荐表(附件3)。
2. 9月11日前,各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放在同一个文件夹)通过邮箱:2642639324@qq.com发送给校科协办公室倪老师。
(1)附件3申报推荐表(含excel版、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
(2)申报人代表性论文/著作/获奖/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
(三)校内评审推荐及公示
1. 9月14-15日,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及分配指标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经会商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2. 9月15-17日,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3. 9月18日,向市科协上报拟推荐人选。
四、其他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问答》已在服务平台(https://kecaihui-tm-zz.cast.org.cn/specialPage/web?type=qtgc)发布,申报人可登录服务平台查阅通知公告。
2. 联系人及电话:倪老师,023-68254903。
附件: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样表)
2.各单位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推荐表
科学技术协会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日